8月28日下午,一段记录了恐怖景象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记录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货车碾压了一名摩托车驾驶员的头部。这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发生在国道51号线上,从隆城县方向前往边和市,具体位于福新坊香福街区Km 6 + 350处,东奈省边和市。
这段视频显示,事故发生时,正在下大雨。这辆货车在中间车道行驶,打开了转向灯,准备右转。在此过程中,货车与一辆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摩托车发生了碰撞。
东奈省51号国道货车碾压摩托车事故现场
货车两次碾压摩托车驾驶员
根据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画面,在最初的碰撞和被货车前轮碾压后,摩托车驾驶员和车辆倒地,躺在货车底部。令人愤慨的是,在短暂地停了几秒钟后,货车继续向前行驶,再次碾压了人和摩托车。货车司机的这一行为在视频被广泛分享后,引起了网民的强烈愤慨。
这起“货车碾压头部”的事件不仅因事故的严重性而令人震惊,还因为货车司机被认为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许多人质疑,司机是否意识到第一次碰撞后摩托车和驾驶员的存在。
关于事故原因的激烈争论
这段视频传播开来后,网络社区就这起“货车碾压头部”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很大一部分人认为,货车司机在不小心右转,切断直行摩托车时犯了错误。他们强调,在下雨和能见度有限的情况下,换道和转弯需要缓慢进行并仔细观察。
然而,也有一些人反驳说,摩托车驾驶员也有部分责任。他们认为,货车已经提前打开转向灯示意右转,摩托车驾驶员有足够的时间和距离来识别并减速让路。在这种情况下,摩托车驾驶员故意超车是缺乏观察和主观臆断。
交通法关于车辆转向的规定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与车辆转向相关的规定,我们可以参考《道路交通法》第15条,该条详细规定了“车辆转向”:
第15条。车辆转向
- 当想要转向时,车辆驾驶员必须减速并发出转向信号。
- 在转向时,驾驶员必须让行在专用道路上行驶的行人、自行车,让行对向行驶的车辆,并且只有在观察到不会对其他人员和车辆造成障碍或危险时才能转向。
- 在居民区,驾驶员只能在道路交叉口和有允许掉头标志的地方掉头。
- 禁止在人行道、桥梁、桥头、立交桥下、隧道内、道路与铁路交叉处、狭窄道路、视线受阻的弯道上掉头。
国道51号线上的“货车碾压头部”事故再次敲响了交通参与意识和驾驶谨慎的警钟,特别是对于像卡车这样的大型车辆。虽然事故原因正在由有关部门调查澄清,但这对于所有交通参与者来说都是一个宝贵的教训,即遵守法律法规并互相礼让,以避免不幸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