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司机状告警察胜诉:关于权利和真相的宝贵教训

“卡车司机状告警察胜诉”案件在坚江省经过一天的紧张审理后落下帷幕,为司机带来了圆满的结局,并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带来了深刻的教训。 坚江省人民法院判决,责令警方撤销对司机梁黄美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并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

法院的判决包括撤销上明上县警察局局长的行政处罚决定,撤销从县级到省级的所有相关申诉决定。不仅如此,上明上县警察局还必须赔偿美司机 8,750,000 越南盾,因为吊销驾照 35 天,并退还他已缴纳的 1,000,000 越南盾罚款。

该事件始于 18 个月前,当时司机梁黄美被上明上县交警 (CSGT) 以“不服从停车指令”的指控开具违规记录。 美先生当时驾驶卡车运载近 3 吨鲜鱼,在收到指令后停车,但他认为交警在太近的距离突然发出指令,迫使他避让以确保安全。 美先生不同意处罚决定,决定将“鱼车”停在县警察局总部前以示抗议。 这一事件当时引起了公众的轩然大波,被称为“鱼车事件”。

在 9 月 8 日的庭审中,尽管辩护律师因健康原因缺席,但司机梁黄美仍坚决要求法院继续审理。 他详细陈述了事件经过,坚称自己遵守了交警的停车指令。 他回忆说:“那天晚上,我驾驶卡车在 63 号国道上运载鱼,前往迪石市,准备在胡志明市交货。 突然,一名交警从路边跑出来,举起警棍并鸣笛示意停车。 距离太近,只有大约 20 米,而且车辆载有重物,我不得不避让车辆以避免碰撞,然后安全停下来。 我坚持认为我遵守了指令。”

交警谭明泰亲自开具违规记录,承认工作过程中存在错误,进一步证实了美司机的证词。 然而,上明上县警察局的代表,中校胡明河,仍然坚持认为交警的处罚是符合规定的。

审判委员会 (HĐXX) 澄清了案件事实,并指出美司机随后减速并停车,同时出示了所有文件并遵守了负载检查。 审判委员会强调,这一行动表明了他遵守交警的指令。 此外,违规记录和行政处罚决定均不符合法律依据。

检察院代表也发表意见,确认没有足够的理由得出美司机不服从指令的结论。 这一声明让梁黄美司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当庭哭了起来,因为他坚持提起诉讼得到了证明。

“卡车司机状告警察胜诉”的诉讼持续了很长时间,从 2014 年 2 月至今,在明上县人民法院和坚江省人民法院之间多次转移案件档案。 这件事始于美司机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开具违规记录,并导致“鱼车事件”,导致 3 吨鱼损坏,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尽管如此,上明上县警察局局长仍然对美司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理由是不服从指令。 美先生和车主阮文托不接受这一决定,向上江省警察局局长提出申诉。

此后,坚江省警察局局长发布了一项申诉处理决定,确认了上明上县警察局的处罚决定。 美司机和托先生别无选择,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决心将正义进行到底。

梁黄美司机在“卡车司机状告警察胜诉”案件中的胜利不仅是他个人的胜利,也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肯定了公民在感到受到不公正惩罚时提出申诉的合法权利。 这对公共当局来说是一个宝贵的教训,即在执行任务时遵守法律,确保公平和透明,并倾听公民的声音。 这个案件也表明,坚持和对正义的信念可以帮助小公民维护自己的权利,免受不当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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