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现在车辆登记和相关手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容易和方便。 您完全可以在家中通过在线方式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而无需亲自前往职能部门。 美亭卡车撰写的这篇文章将提供有关上传车辆处理图片流程以及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进行在线车辆登记步骤的详细指南,帮助您节省时间和精力。
I. 首次在线注册和发放车牌
支持的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提供各种首次车辆登记服务,满足全国人民的需求:
- 在交通警察局首次登记车辆。
- 在省级公安机关首次登记车辆。
- 在县级公安机关首次登记车辆。
- 在乡级公安机关首次登记和发放摩托车、机动车辆车牌(在被授权登记的地方)。
详细的操作步骤指南
步骤 1: 访问并登录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DVC BCA)。
步骤 2: 选择 “在线公共服务” 功能。
- 查找并选择与您的车辆登记级别相对应的“首次车辆登记”服务(局级、省级、县级或乡级)。
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界面,指导选择首次在线车辆登记服务
步骤 3: 系统将显示有关首次车辆登记的程序和需要准备的文件的指导信息。
- 详细信息包括:领域、执行机构、执行顺序、解决时限、费用、规费、文件组成、要求 – 条件、法律依据、表格和执行结果。 请仔细阅读这些信息以准备完整的文件。
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首次车辆登记文件的指导,关于流程和所需文件的详细信息
步骤 4: 点击 “提交文件” 按钮开始注册过程。
步骤 5: 系统将转到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的车辆登记申报表界面。
步骤 6: 输入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和登记。
- 选择车辆类型:
- 国内生产组装车辆。
- 进口车辆。
- 输入信息:
- 国内生产车辆的出厂质量检验(KTCLXS)编号。
- 进口车辆的车架号。
- 输入注册费编号。
- 按下 “信息查询” 按钮。
- 如果信息不正确,系统会通知您重新输入。 如果查询成功,车辆数据将显示在申报表下方。
注意:标有星号的字段是必填项。 您需要完整准确地输入信息才能成功创建和保存在线文件。*
在线车辆登记申报表屏幕,指导查询车辆信息以完成登记手续
步骤 7: 完成车辆登记申报表。
- 输入车主信息。
- 检查车辆信息: 车架号、发动机号、LPTB 号码。
- 选中承诺: 确认所申报的信息属实,并对车辆档案承担法律责任。
在线车辆登记申报表界面,输入车主信息并确认对文件准确性的承诺
注意:标有星号的字段是必填项。 灰色信息是自动显示的信息,无法编辑。*
步骤 8: 按下 “提交申报表” 按钮。
- 系统显示消息 “车辆登记申报表提交成功”。
- 您可以通过短信接收通知。
跟踪文件处理状态:
- 您可以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的 “我的文件” 部分跟踪文件状态。
- 文件状态:
- 新创建的文件: 文件处于新状态。
- 正在处理: 车辆登记官员已在系统上收到文件。
- 已返回结果: 文件已处理完毕并已返回结果(车辆登记证)。
II. 在线重新签发车辆登记证和车牌
支持的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提供在线重新签发车辆登记证和车牌的服务:
- 在交通警察局重新签发。
- 在省级公安机关重新签发。
- 在县级公安机关重新签发(在被授权登记摩托车和机动车辆的地方)。
- 在乡级公安机关重新签发(在被授权登记摩托车和机动车辆的地方)。
重新签发的操作指南
步骤 1: 登录 DVC BCA 系统。
步骤 2: 选择 “在线公共服务” 功能。
- 选择与您的车辆登记级别相对应的 “重新签发车辆登记证和车牌” 服务。
在线公共服务页面,指导选择在线重新签发车辆登记证和车牌的服务
步骤 3: 系统显示重新签发车辆登记证和车牌的操作指导信息。
- 信息包括:领域、执行机构、执行顺序、解决时限、费用、规费、文件组成、要求 – 条件、法律依据、表格、执行结果。
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重新签发车辆登记证和车牌的操作指导,关于流程和所需文件的详细信息
步骤 4: 点击 “提交文件”。
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界面上的“提交文件”按钮,说明了开始在线提交文件的步骤
步骤 5: 输入车辆查询信息。
- 输入车辆查询信息。
- 按下 “信息查询”。
- 如果信息不正确,系统会要求您重新输入。 如果查询成功,车辆数据将显示出来。
在线车辆信息查询界面,输入车辆信息以执行重新签发登记证和车牌的手续的步骤
注意:
- 重新签发包括两种情况:重新签发车辆登记证和重新签发车牌。 车辆类型包括汽车和摩托车。
- 标有星号的字段是必填项。*
- 灰色信息是自动信息,无法编辑。
- 发证单位:根据所选服务和级别显示。
- 登记点:根据所选服务和发证单位显示。
步骤 6: 按下 “同意并继续” 转到附件文件屏幕。
- 选择要提交的文件: 输入份数并上传文件(例如:丢失或损坏的车辆文件的照片)。 这是上传车辆处理图片的重要步骤,您需要提前准备好必要图片。
- 输入其他信息: 关于、备注、其他文件(如有)。
在线上传附件文件界面,指导上传车辆文件图片以完成重新签发登记证和车牌的手续
注意:标有星号的字段是必填项。*
步骤 7: 附加文件后,按下 “同意并继续” 转到确认声明信息和提交文件的屏幕。
在线确认声明信息界面,提交重新签发车辆登记证和车牌的文件之前的最后一步
注意:点击图片以更改其他验证码。 标有星号的字段是必填项。*
步骤 8: 按下 “提交文件”。
- 系统显示 “跟踪结果” 屏幕。
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的“跟踪结果”界面,说明了在线提交文件后显示的屏幕
步骤 9: 如果不想提交已填写的声明,按下 “取消文件”。
步骤 10: 如果成功提交文件,DVC BCA 系统会将短信和电子邮件发送到您申报的 SDT 和电子邮件。
来自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的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确认成功在线提交文件
跟踪文件处理状态: 与首次车辆登记类似,您可以在 “我的文件” 部分进行跟踪。
在线跟踪文件状态界面,指导跟踪已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提交的文件的处理进度
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已返回结果”的文件状态通知,通知文件已处理完毕并已返回结果
- DVC BCA 门户网站还会发送电子邮件通知文件已完成。
III. 在同一在线登记点注册车辆转让
支持的公共服务
- 在交通警察局注册车辆转让。
- 在省级公安机关的同一省、直辖市注册车辆转让。
- 在县级公安机关的登记点注册车辆转让。
- 在乡级公安机关的登记点注册车辆转让。
车辆转让的操作指南
步骤 1: 登录 DVC BCA。
步骤 2: 选择 “在线公共服务”。
- 选择与车辆登记级别相对应的 “在登记点注册转让”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