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治超:车辆称重检测站设立的必要性

越南政府总理 1502/QĐ-TTg 号决定批准了到 2020 年公路车辆称重检测站总体规划,展望至 2030 年,这标志着在车辆载重管理和保护交通基础设施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该决定是根据《政府组织法》、《道路交通法》和交通运输部部长的建议而颁布的。 主要内容集中在批准规划、发展目标、总体规划以及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在实施中的责任。

设立车辆称重检测站的管理观点

设立车辆称重检测站的决定基于以下核心管理观点:

  • 符合战略: 规划必须符合《到 2020 年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展望至 2030 年》及相关规划。
  • 共同责任: 保护交通基础设施是各级政府、行业、人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法律,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意识。
  • 合理土地基金: 划拨合理的土地基金用于建设检测站,满足管理和保护交通基础设施的要求。
  • 现代技术: 投资建设同步,应用现代技术快速、准确、高效地控制车辆载重和尺寸,限制人为直接干预。
  • 多元化资金来源: 鼓励各经济成分参与检测站建设投资。

车辆称重检测站的发展目标

(正在运行的固定式车辆称重检测站示例正在运行的固定式车辆称重检测站示例)

设立车辆称重检测站的目的是:

  • 形成控制系统: 建立公路车辆载重和尺寸控制系统,提高管理效力,制止违规行为,保护交通工程,建立运输秩序。
  • 完成建设投资: 决定为各阶段(2012-2015 年、2016-2020 年、2021-2030 年)设定具体目标,即完成在重型货车流量大的道路上固定式车辆称重检测站的建设投资并投入运营。 此外,还投资配备移动式称重设备,以便在必要时建立移动式检测站。

车辆称重检测站总体规划

(正在检查车辆载重的移动式称重检测站示例正在检查车辆载重的移动式称重检测站示例)

总体规划包括:

  • 选址原则: 移动式检测站设在超载车辆较多但尚未设立固定站的道路上,或超载车辆绕行以逃避检查的地点。 固定站设在重点道路、大型运输走廊、大型货源地起点,最大限度地控制通行车辆,限制超载车辆绕行避检,并限制对公路通行能力的影响。 避免在市中心区和市区内设站,以防止交通拥堵。
  • 数量和位置: 规划到 2030 年在现有公路系统上设立 45 个固定式车辆称重检测站,并在国道上具体分配。 对于高速公路和新建线路,交通运输部将在项目编制阶段确定设站位置。
  • 规模和技术: 固定式车辆称重检测站必须能够控制双向行驶的超载、超限车辆,具备完善的物质基础、设备,并应用现代技术。
  • 经费和资金来源: 预计经费为 64684.31 亿越南盾,分 3 个阶段实施。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和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各部委、行业、地方的责任

决定还明确了各部委、行业、地方在规划实施中的责任,包括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防部、财政部、计划与投资部、信息与通信部、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 各方在部署、完善法律、配置资源、宣传和协调活动方面发挥具体作用。

总之,设立车辆称重检测站的决定 是运输管理、保护交通基础设施和为提高全国交通安全做出贡献的重要一步。 该决定的实施需要各部委、行业、地方和人民的密切配合,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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