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交通拥堵,胡志明市已颁布规定,禁止货车在特定时段通行。具体而言,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2019年7月19日颁布的第23/2018/QĐ-Ủy Ban Nhân Dân号决定,2019年胡志明市货车限重限行规定在市内适用如下:
- 轻型货车(2.5吨以下): 禁止在市内6:00至9:00以及16:00至20:00通行。除这两个时段外,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 重型货车(2.5吨以上): 禁止在市内6:00至22:00通行。除此时间段外,车辆可以在规定的部分走廊线路通行。
颁布货车限行规定的原因
胡志明市是南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货物交通枢纽。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日益增多。限制货车在市内运输货物的时间是旨在减轻交通压力,确保安全和秩序的解决方案。违规车辆可能被处以高达2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吊销驾驶执照长达3个月。
按照规定划分货车类型
2019年胡志明市货车限重限行规定适用于以下类型的车辆:
- 重型货车: 总质量为2.5吨及以上的货运汽车、专用车辆、拖拉机、由汽车或挂车牵引的半挂车。
- 载货汽车: 用于载货或专用设备的汽车,具有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检验合格证,载重低于1.5吨(皮卡车除外)。
- 试验车辆(四轮发动机货运专用车): 发动机驱动的车辆,有两个轴和四个轮子,货箱和发动机安装在同一底盘上(类似于载重低于3.5吨的货车)。
- 货运汽车(货车): 用于载货或专用设备的汽车,具有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检验合格证,载重超过1.5吨。
- 拖拉机: 用履带或轮胎自行移动的机头,用于推土、挖掘、牵引、刮平、提升、铲运、推运。
- 小型货车: 载重低于1.5吨的货运汽车、小型汽车(皮卡车除外)、载重1.5吨至2.5吨的货运汽车和试验车辆。
- 牵引挂车汽车: 设计用于牵引挂车的汽车。
- 牵引半挂车汽车: 货箱为半挂车的机动车辆,专门用于运输货物。
- 挂车: 设计成挂车总质量不作用于牵引汽车上的车辆。
- 皮卡车(皮卡): 具有货箱和车身一体结构的车辆,载重低于1.5吨且座位少于5个。
适用规定的市区范围
胡志明市市区范围由以下道路界定:
- 国道1号(从国道1号 – 河内高速公路交叉口到国道1号 – 阮文灵路交叉口路段)。
- 河内高速公路(从国道1号 – 河内高速公路交叉口到吉莱交通枢纽路段)- 麦志寿路 – 同文ống路(至武志公路)。
- 武志公路(从同文ống路到富美桥)- 富美桥 – 高架路(从富美桥到南部西贡A区交通枢纽节点)- 阮文灵路(从南部西贡A区交通枢纽节点到国道1号路段)。
允许货车通行的走廊线路
2019年胡志明市货车限重限行规定还规定了一些走廊线路,允许货车在特定时段通行。有关这些线路的详细信息,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文件。 掌握2019年胡志明市货车限重限行规定有助于运输企业和司机高效运营,避免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