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通行证46号法令:最新规定 (货车营运必备)

根据46/2016/NĐ-CP号法令,货车通行证是从事货运业务的货车必须遵守的规定。 未悬挂通行证可能会被处以3,000,000至12,000,000越南盾的罚款,并吊销驾驶执照2个月。 特别是,在2018年7月1日之前,所有3.5吨以下的货车都必须持有通行证。 美 Đình 货车承诺以最低的价格提供快速注册和简化的程序。

为什么需要根据46号法令注册货车通行证?

根据46号法令,货车通行证有助于国家机关更轻松地管理企业和运输合作社。 同时,企业还可以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管理司机、存储和传输信息。 根据46/2016/NĐ-CP号法令,未为货运车辆安装行程监控设备将被处以罚款。

货车通行证注册指南

通行证办理价格: 请致电热线0908.711.688,以获得最佳咨询和报价(胡志明市)。 可以在线提交文件,之后收到原件。

从事货运和客运业务的企业在运营时必须持有通行证。 要获得通行证,企业需要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运输业务许可证。 货车通行证的最长期限为7年。

需要货车通行证的车辆类型

  • 集装箱车、牵引车、半挂车(集装箱通行证允许车辆从事两种业务:集装箱货物运输和牵引车、半挂车运输。 牵引车通行证仅允许使用牵引车从事货物运输)。
  • 各类货车。

货车通行证申请材料

  1. 车辆登记证(公证复印件02份)
  2. 车辆检验合格证(公证复印件02份)
  3. 驾驶员身份证、驾驶执照(复印件1份)
  4. 定位登录信息
  5. 公司: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公证复印件02份)

根据46号法令申请货车通行证的路线

关于货车通行证的法律依据

86/2014/NĐ-CP号法令: 设计载重从3.5吨到10吨及以上的货运企业必须获得交通运输厅颁发的运输业务许可证和车辆通行证才能参与交通。

货车通行证的有效期:

  • 2015年7月1日之前:公共汽车、牵引车、半挂车从事运输业务。
  • 2016年1月1日之前:设计载重10吨及以上的汽车从事货运业务。
  • 2016年7月1日之前:设计载重从7吨到10吨以下的汽车从事货运业务。
  • 2017年1月1日之前:设计载重从3.5吨到7吨以下的汽车从事货运业务。
  • 2018年7月1日之前:设计载重低于3.5吨的汽车从事货运业务。

60/2015/TT-BGTVT号通知: 修改63/2014/TT-BGTVT号通知,规定货车通行证如下:

  • 从事货运业务的车辆必须持有“货车”、“集装箱车”或“牵引车”通行证。
  • 持有“集装箱车”通行证的车辆可以运输集装箱和其他货物。
  • 持有“货车”或“牵引车”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运输集装箱。

结论

货车通行证根据46号法令是一项强制性规定,有助于有效管理运输活动。 联系美 Đình 货车以获得咨询和支持,以快速、合规地注册货车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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