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车辆问题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因此,车辆超载的处罚力度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将详细介绍根据168/2024/NĐ-CP号 nghị định,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的超载50%以上车辆的最新处罚标准。
货车超载:定义与规定
货车超载是指车辆装载货物超过允许的最大载重量。根据168/2024/NĐ-CP号 nghị định 第21条规定,货车超载10%即被视为违规行为(液体运输罐车为20%)。例如,JAC N900S Plus 货车的允许载重量为9.1吨。如果车辆装载超过10.01吨,则将被视为超载。
最新 nghị định 规定的超载50%以上罚款标准
168/2024/NĐ-CP 号 nghị định 规定了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的超载行为的具体罚款标准,包括罚款和吊销营运证。以下是超载 50% 以上车辆的详细罚款标准:
- 超载 50% 至 100%: 罚款 5,000,000 越南盾 至 7,000,000 越南盾。
- 超载 100% 至 150%: 罚款 7,000,000 越南盾 至 8,000,000 越南盾。
- 超载 150% 以上: 罚款 8,000,000 越南盾 至 12,000,000 越南盾。
此外,根据 168/2024/NĐ-CP 号 nghị định 第 32 条,车主也将受到处罚,且罚款金额远高于驾驶员。具体而言,车主在车辆超载 50% 以上时面临的罚款如下:
- 超载 50% 至 100%: 罚款 40,000,000 越南盾 至 52,000,000 越南盾。
- 超载 100% 至 150%: 罚款 60,000,000 越南盾 至 80,000,000 越南盾。
- 超载 150% 以上: 罚款 130,000,000 越南盾 至 150,000,000 越南盾。
吊销超载车辆营运证
根据 100/2019/NĐ-CP 号 nghị định 的规定,从事营运的汽车,超载 10% 以上(普通货车)或 20% 以上(液体运输罐车)将被吊销营运证 1 至 3 个月。吊销营运证旨在加强震慑,遏制超载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超载百分比的计算方法
要确定超载百分比,需要知道超载重量、车辆自重和允许载重量。计算公式如下:
- 超载重量 = 称重总重量 – 车辆自重 – 允许载重量。
- 超载百分比 = (超载重量 / 允许载重量) x 100%。
结论
根据 168/2024/NĐ-CP 号 nghị định,超载 50% 以上的车辆罚款金额相当高,并附加吊销营运证的处罚。车主和驾驶员需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以避免受到处罚并确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