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运领域,尤其是卡车运输中,“卡车总重”和“卡车载重”这两个概念经常令人混淆。然而,明确区分这两个术语对于确保车辆合法、安全和高效运营至关重要。“Xe Tải Mỹ Đình”(美亭卡车)网站的这篇文章将帮助您阐明卡车载重和卡车总重之间的区别,并提供有关越南卡车载重相关法律法规的必要信息。
卡车载重与卡车总重:定义与区分
首先,我们需要清楚了解每个概念的定义:
卡车总重(Gross Vehicle Weight – GVW): 这是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允许的最大总重量,包括车辆自身的重量、所载货物的重量以及驾驶员和乘客(如果有)的重量。卡车总重由制造商确定,并在车辆的技术规格中明确注明。
卡车载重(Payload): 这是卡车允许运输的最大货物重量,不包括车辆自身的重量和驾驶员的重量。卡车载重表示车辆的实际载货能力。
计算公式: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表示卡车总重和卡车载重之间的关系:
GVW = 车辆自身重量(Curb Weight – CW)+ 驾驶员和乘客重量 + 卡车载重
从上面的公式,我们可以推导出:
卡车载重 = GVW – 车辆自身重量 – 驾驶员和乘客重量
示例说明:
一辆卡车的自身重量为3吨,总重(GVW)为8吨。如果车上有一名体重为70公斤的驾驶员,那么这辆车的载重计算如下:
卡车载重 = 8 吨 – 3 吨 – 0.07 吨 = 4.93 吨
因此,这辆卡车最多可以装载4.93吨的货物,同时确保不超过允许的总重。当满载时,车辆的总重量(GVW)将为3吨(自身重量)+ 0.07吨(驾驶员)+ 4.93吨(货物)= 8吨,与制造商规定的车辆总重一致。
区分卡车总重和卡车载重:概念和计算公式的图示
需要掌握的关于卡车载重的重要概念
除了卡车总重和卡车载重之外,卡车用户还需要清楚区分一些其他相关概念,以避免操作过程中的错误:
允许的总重量(Gross Vehicle Weight Rating – GVWR)
GVWR是制造商允许的最大车辆总重,包括车辆、驾驶员、乘客和货物。GVWR是一个重要的技术参数,超过GVWR载货是违反法律的,会危及交通安全,并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GVWR通常标在车辆上的标签或铭牌上。
总组合重量(Gross Combination Weight – GCW)
GCW适用于牵引车和拖车。这是牵引车和拖车组合在一起时允许的最大总重量,包括两者自身的重量、货物和驾驶员。
允许的总组合重量(Gross Combination Weight Rating – GCWR)
GCWR类似于GVWR,但适用于牵引车和拖车组合。这是牵引车制造商规定的允许车辆安全高效运行的最大总组合重量值。
牵引能力(Towing Capacity)
牵引能力是牵引车允许通过拖车或半挂车牵引的最大货物重量。牵引能力的计算基于牵引车的GCWR和GVW。
示例: 一辆牵引车的GCWR为35吨,GVW为15吨(包括车辆自重和驾驶员),那么车辆的最大牵引能力为35吨 – 15吨 = 20吨。
比较总重、载重、GVWR、GCW、GCWR和牵引能力等概念的表格
越南卡车载重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
越南法律对卡车载重有非常具体的规定,旨在确保交通安全并保护道路基础设施。这些规定在政府关于道路和铁路交通领域行政违规行为处罚的第100/2019/NĐ-CP号法令(经第123/2021/NĐ-CP号法令修订)中得到明确体现。
据此:
- 对于载客车辆: 不得超过制造商规定的座位数和货物重量。
- 对于载货车辆: 不得超过车辆自身重量、货物重量以及车辆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检验合格证中记录的总重量。
- 对于牵引拖车的车辆: 不得超过检验合格证中记录的自身重量、货物重量、总重量和牵引重量。
超载车辆的处罚:
根据第100/2019/NĐ-CP号令和第123/2021/NĐ-CP号令,超载车辆将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根据超过允许载重的程度和车辆类型,个人罚款金额可能在400万越南盾至5000万越南盾之间,组织罚款金额是个人罚款金额的两倍。
除了罚款外,违规车辆的驾驶员还可能被吊销驾驶执照1至5个月。同时,职能部门有权要求在允许车辆继续行驶之前卸载超出部分的货物。
关于卡车载重和政府第100号和123号法令规定的违规行为处罚的规定
结论:
了解并遵守卡车载重的相关规定是每位驾驶员和运输企业主的责任。掌握卡车总重、卡车载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有助于避免受到处罚,还有助于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同时为保护交通基础设施做出贡献。“Xe Tải Mỹ Đình”(美亭卡车)随时准备提供有关卡车系列的深入信息和咨询,帮助您高效选择和使用卡车并遵守法律。请与我们联系以获得最佳支持!